网络教育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育)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简介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

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

四川大学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文、理、工、医、经、管、法、史、哲、农、教、艺等12个门类,有34个学科型学院及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等学院。

四川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深厚的人文底蕴、扎实的办学基础和以校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校风“严谨、勤奋、求是、创新”为核心的川大精神。确立了“以人为本,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培养“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国家栋梁和社会精英”的人才培养目标。

四川大学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强;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当前,四川大学已经确立了“全面推进学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新的伟大事业”的宏伟目标。展望未来,学校将始终肩负集思想之大成、育国家之栋梁、开学术之先河、促科技之进步、引社会之方向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再谱中国现代大学继承与创造并进、光荣与梦想交织的辉煌篇章!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简介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办学实体,是四川大学服务社会、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

早在1905年,四川大学就开办了半日学堂,是我国举办继续教育最早的高等院校之一。2000年,落实教育部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中的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四川大学成立网络教育学院,是最早开展现代远程教育高校之一。多年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国家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与一百多个合作办学学校和机构合作,形成了多类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办学体系,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实用型、应用型人才,为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目前举办的有网络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党政干部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

学院根植拥有综合优势的四川大学教育资源,以服务社会为己任,通过新知识、新观念、新理论、新技术的传播,不断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提升专业技术能力,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综合要求。

面对未来,学院将继续发挥四川大学特色、依托一流的学科优势和优秀的师资队伍、雄厚的科研实力、广泛的社会影响,以国家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一流的教学和服务,积极开展高端人才、国际化人才及产学研结合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做出新的贡献。

 

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文凭者,可报考相应的高起专(业余)专业;

2.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可报考专升本(业余)专业;

3. 报考护理、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是具有护理学毕业证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4. 药学专业(专升本)的报考条件为: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药学类、化学类、生物类、医学类大专及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药学专业(专升本)。

① 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在职工作证明方可报名;

② 已取得初级以上(含药士)职称的医院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医院在职工作证明和药学专业大专毕业文凭方可报名;

③ 已取得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书,现从事药品流通行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的在职证明方可报名;

④ 已取得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以上,现从事药品研究生产企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的在职证明方可报名。

5. 报考专升本层次的学生的前置文凭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审核(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作学历认证);

6. 持国(境)外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含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其学历学位须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通过后方可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二、报名录取

1. 报名及入学考试截止时间:每年春季,秋季入学

2. 报名须知:

①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港澳新生需携带港澳地区身份证原件、台湾新生需携带台胞证原件、华侨新生需携带护照原件)和毕业证原件,并交复印件(A4纸)各一张,近一年彩色同底免冠一寸标准照片一张。

② 报考护理、护理学专业还须携带本人护理学毕业证原件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③ 报考药学专业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药士及以上职称、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书、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以上)和相应单位在职证明原件。

凡报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在学习期间,若被查明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律取消学籍。

4. 凡报考我校网络教育各层次、各专业的学员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的科目见招生专业一览表。

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4]2号和教高厅[2004]5号文件的规定,报考本科层次的学生入学后须参加由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生部分公共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网教统考”),专升本(业余)统考科目: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网教统考收费按国家财政部财综[2006]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279号文件执行。所有网教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凡符合网教统考免试条件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高起专(业余)① 参加普通高考者,参照当地专科录取分数线标准,可免试入学(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② 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

专升本(业余)① 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② 持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读专升本(业余)可免试入学;③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另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复印件一份),报读专升本(业余)可免试入学。

凡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者,可按文件执行。

6. 凡参加入学考试并符合录取条件者,我校将发放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录取信息请考生登陆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cce.scu.edu.cn“网教招生”专栏查询。

三、学制学分

1. 实行学年学分制、弹性学制。

2. 专升本(业余)和高起专(业余)学制2.5年,学习期限2.5-5年

3. 各层次学分数:高起专(业余)80学分;专升本(业余)80学分。

4. 各专业按学分收费,不同专业、不同地区学费标准不同,请咨询我校当地校外学习中心。

四、教学模式

各层次各专业均采用以下教学模式:网络电子课件+网上答疑、讨论、作业等+面授辅导、答疑+学习小组学习+相关实验(实习)+集中考试。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

1.毕业证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本科学生网教统考合格<免试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四川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并实行电子注册。

2.学位授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学位[2019]1号),目前《四川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正在修订之中,授位条件以修订后的管理规定为准。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将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六、招生专业

学习层次

专业名称

学习年限

科  类

入学考试科目

专升本

(业余)

工商管理

2.5-5

文理兼收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行政管理

法学

金融学

市场营销

国民经济管理

汉语言文学

旅游管理

护理学

2.5-5

医    学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药学

2.5-5

药    学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土木工程

2.5-5

理    工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高起专

(业余)

工商企业管理

2.5-5

文理兼收

英语、语文

会计

人力资源管理

法律事务

行政管理

护理

2.5-5

医    学

英语、语文

建设工程管理

2.5-5

理    工

英语、数学

建筑工程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高起专(业余)所有专业2020年春季限四川省内招生

注:1. 土木工程(专升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三个方向,学生在入学后可自选其中一个方向课程学习。未选课程方向的学生系统将默认为土木工程方向。

2. 汉语言文学为师范类专业。

3. 按照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令第140号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5点的规定,其报名条件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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